員工提出離職後又不願意走,HR要怎麼處理

2021-03-03 20:41:48 字數 1562 閱讀 9640

1樓:匿名使用者

1、請確

bai認員工離職的

原因,du以及為什麼在提出離zhi職後不離開dao的原因2、一般說來,版hr需要去確認該員工對企業權的貢獻和幫助如何,如果企業覺得該員工的價值相當不錯,那麼二次入職並不是什麼問題,畢竟尋找一個彌補缺失崗位的人,再經過培訓和培養所花的時間、成本更大。

3、如果該員工的價值並不強,可有可無,甚至企業本身就有對該員工的清退的想法,那麼可以建議他尋找更好的機會

4、當然,最重要的是員工離職手續辦到哪一步了,如果離職申請書填完,員工已經簽名了,只剩下退保了,那麼可操作性就相對比較強。如果員工只是口頭表述,或者說並未走完離職流程,那麼hr需要謹慎,防止出現不可控的勞動糾紛

2樓:ofweek人才網

或許員工有難言之隱,就再給一次機會員工,看他表現啦

3樓:霸氣航行天下

如果有書面的離職申請報告的話,是可以讓其辦理離職手續的。

員工提出離職後又不願意走,怎麼處理

4樓:ofweek人才網

既然提出離職

了 公司bai人事已經批准

du了 就宣佈他已zhi經自動離職 如果dao太不願意走的話讓他從新版簽訂勞動合約權在員工開會的時候公佈 並且宣告給他最後一次機會 這樣做既顯得公司對他大度 也有意警告了其他的員工 不要輕易的離職 證明公司的待遇還是很好的

5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抄提出離職之後,如果有本人簽名的襲離職申請,bai那麼單位是需要在三十天du內安排zhi員工離職。結清工資之後收回dao單位物品。到時候員工再要進入公司可以進行阻攔。

如果員工並沒有本人簽名的辭職申請,那麼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員工辭職,勞動關係是需要保留的,員工可以繼續在單位工作。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員工提出離職後又不願意走,怎麼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bai提出離職之後,如果有本人籤du名的離職申請,那zhi麼單dao位是需要在三十天回內安排員工離職。結清工答資之後收回單位物品。到時候員工再要進入公司可以進行阻攔。

如果員工並沒有本人簽名的辭職申請,那麼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員工辭職,勞動關係是需要保留...

員工正式提出離職後又不想走了,該怎麼辦?

7樓:吐筆

基於財務工作來的崗位特殊性,一下子源走不bai

8樓:匿名使用者

遞交離職報告後又不想離職了,偷偷拿回報告可以嗎?

提出離職後老闆再三挽留,應該怎麼辦

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書面回提出解除勞動答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

本人提出離職,遭到了公司的挽留,如果提出離職被挽留 你是走還是留

這個你不必擔心,既然提出了這樣的條件,那就應當不是跟你隨便一說的,肯定也是經過慎重考慮的,所以建議還是耐心等等吧,如果到時候單位變卦,同意你離職,對你的計劃影響也不大。祝你好運吧!這個是好事呀bai!你可以提出你du對公司的待遇zhi不滿的地方。公司肯挽留你證明 dao你是有能力的專,公屬司需要你,...

員工在職期間提出離職需要賠償單位嗎?單位提出開除員工需要給員

除非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培訓,在勞動合同約定服務期,勞動者提出離職需要支付違約金 用人單位除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情況外解除勞動關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