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合資開店,人出資人出資又出力,利益怎樣分配合理

2021-03-03 22:07:50 字數 5899 閱讀 5359

1樓:匿名使用者

兩人合資開店的利益分配應該按照出資比例分配,但是了出力的應該是管理者。出力的管理者應該有工資、福利、補貼,這就是管理者的應得利益。要把這兩者分開,否則,就無法分配了。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每人出資一半,其中一個人只出錢,不管事,另一個人管理生意,股份應該怎麼分?

2樓:恩哼我叫你好

如果是公司,股份一定就是出資的比例,兩人出資相同,股份各佔50%。

另外可以約定分紅比例(公司法規定一般情況按出資比例,但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也可以考慮其它因素另外約定分紅比例)

我認為最好是出資歸出資,勞務歸勞務。

因為做生意有虧有盈,分紅與股份有關,股份與盈虧有關。盈利分紅股份多者分得多,但是如果虧損,出力者同樣得不到分紅。

為了公平,參與管理經營的應該與員工一樣發工資,直接進入費用。

合夥:合夥,就是兩人或者兩人以上的群體,發揮各自優勢,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給其帶來經濟利益的事情。這些事情包含合法的和不合法的。而且它不僅可以應用在生活中,也可以應用在工作上。

概念意義:

合夥的概念既可以從法律行為的角度給出,也可以從組織形態的角度給出。就法律行為的角度而言,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協議;就組織的角度而言,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企業組織形態。由此可知,無論是從法律行為角度還是從組織形態角度,都強調合夥的主要特徵是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我國目前調整合夥的法律規範,一是民法通則中有關個人合夥及法人聯營的規定,二是合夥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章 第五節 個人合夥

第三十條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

第三十一條 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十二條 合夥人投入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

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第三十三條 個人合夥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

第三十四條 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

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頒佈於2023年2月,2023年8月進行了修改。本章內容主要是依據修訂後的合夥企業法而撰寫。

合夥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立的組織體,包括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兩種型別。普通合夥企業的所有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都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企業則包括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前者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後者則只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一個人出錢一個人出力幫忙最後純利潤三七分這樣公平嗎

3樓:事業同路人

資本投入與精力投入是創業期間比較難搞的一個問題如麻辣燙,總投資5萬,按資金投入來劃分股份明顯是不合適的!

如一個豪華大酒店,總投資3000萬,不按資金來劃分股分也是不公平的!

一般來說可以採用以下2種方式來進行

小投資,按出力來進行股份劃分;

大投資,出力者按自己工資折算年收入再折算成股份;

在這兩個方式的基礎上再進行談判妥協爭取讓步!

另外說一名,最好採用****的形式進行創業,合夥企業與個體工商需要承擔無限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看你們協商了。個人認為出去勞務費用和成本。利潤部分應該五五分成較好。當然,如果出資乙方願意給你六成利潤的話,也是沒問題的。

5樓:肉虐你發狂

出錢的可以僱出力的。出力的可以跟有錢的融資。既然合作了,那就兩個人坐下來談好如何分配

6樓:chen乀曦梓

說實話,這樣不太好,遲早要出問題,你完全可以僱人乾的,因為後期問題到處是,你根本煩的停不下來,我物件就是這樣,還和對方鬧僵了,要麼你就僱他,要麼你就僱別人,生意是生意。

7樓:快錢pos機

應該五五分,至少四六,投資錢的拿六,因為做生意有風險,這個風險可以說投資人全部承擔了

8樓:水果糖

不公平,應該平均分。

9樓:舞夜孤狐

那要看雙方出的價值來換算

10樓:百度使用者

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只有願意不願意

三人合夥開店兩人投資二十萬,一人投資十萬,其中一個投資二十萬不出力,這**份怎麼算?

11樓:塵封的少女之心

合作之前有約定嗎?若有約定,該按約定處理,若是沒有約定那只有按投資多少來分紅,至於沒出力的,那肯定是少分一部分,好好協商。

12樓:韓琦

這個事情啊是這樣的,你們既然是三個人合夥開店的話,嗯,兩個人投資20萬,一個人投資10萬,其中一個投資20萬的不出力,那就是他只佔股本在經營的過程中,你們這兩個人是要佔一定的技術賈或者說是勞動力股。

13樓:匿名使用者

出力與不出力之間的區別,可以有股份差別,也可以按照幹活算入職拿工資。

兩人合夥,出資平均,但是一個人只出錢,另一個人又錢又出力,利潤該怎麼分配?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怎麼說呢人都是為了利益!如果你這朋友窮你想幫他一把!五五分成不是不可以,如果公平一點的話三七開也不為過!

我想既然合夥了就是朋友!四六分可以啊!這樣你也吃不了多大虧!

他也沾不了多大光!你倆商量著來!俗話的好!

和氣生財!最後祝你們生意興隆!!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出力看是什麼工作,這樣的活一個月工資多少,在市場平均不高不低的水平上定價,然後再利潤中把你的工錢給你後再你們兩個平均分,因為他什麼都不做,你的勞務費是應得的,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最忌諱的就是利潤分不均勻出矛盾,可以直接談,醜話在前,都說完了也就都沒有顧慮了

16樓:綠水青山

如果是公司,股份一定就是出資的比例,兩人出資相同,股份各佔50%。

另外可以約定分紅比例(公司法規定一般情況按出資比例,但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也可以考慮其它因素另外約定分紅比例)

我認為最好是出資歸出資,勞務歸勞務。

因為做生意有虧有盈,分紅與股份有關,股份與盈虧有關。盈利分紅股份多者分得多,但是如果虧損,出力者同樣得不到分紅。

為了公平,參與管理經營的應該與員工一樣發工資,直接進入費用。

17樓:尛龍歐巴

公私分明,不要混淆

投資是投資,開銷是開銷

上班就是上班,把賬記好

拋去所有開銷和備用金

才是利潤,每月或每季分一次利

即然不是獨資老闆,

就要做到和打工上班一樣認

所有事情攤開來說

沒避諱就沒忌諱

不然會產生合夥買賣的通病~

倆人合夥做生意一人只出錢,另一人只出力,每天的回款是該先回本金,還是平分?求解答,謝謝!

18樓:匿名使用者

先剝去開支然後抄利潤無論是三七襲.四六還是五五 都是可bai以的。這分紅比du例由雙方協

zhi商...平時沒空dao

管理,主要是合夥人在管理。 這個還要看你們對於這個店面的預期效益,如果對於店的盈利是長期的,而你付出的勞動是比較多的,時間長了,你肯定會覺得不舒服的。 計...

其中,投資方式:為一方出資多少,另一方負責以人力或技術的方式投入(組織、規劃、管理、人員安排、日常運作等詳細條款,系不同的行業約定不同)。

合夥開店就存在這樣的問題,所以要求在開始的時候,就約定好,雙方利益的分配,和損失的分配。 現在已經成為事實,那麼就需要兩個人坐下來談。 按照誰對損失承擔的責任大小,和利益分配的多少來,分攤店面的損失。

我建議,如果是比較好的朋友,...

如果這個人只出力,就是算股份,如果又出力又出資,就是股份加工資。

當初合夥時應該有個合同,合同上都有註明利益是如何分配的. 你們按合同約定的方式來算就行了.. 如果沒簽合同,就協商.沒合同就不好辦了.沒有法律效力.

出錢出力的適當多分一些, 雙方進行協商。

希望採納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每人出資一半 其中一個人只出錢 不管事! 另一個人管理生意!請問怎麼分股份好

19樓:恩哼我叫你好

如果是公司,股份一定就是出資的比例,兩人出資相同,股份各佔50%。

另外可以約定分紅比例(公司法規定一般情況按出資比例,但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也可以考慮其它因素另外約定分紅比例)

我認為最好是出資歸出資,勞務歸勞務。

因為做生意有虧有盈,分紅與股份有關,股份與盈虧有關。盈利分紅股份多者分得多,但是如果虧損,出力者同樣得不到分紅。

為了公平,參與管理經營的應該與員工一樣發工資,直接進入費用。

合夥:合夥,就是兩人或者兩人以上的群體,發揮各自優勢,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給其帶來經濟利益的事情。這些事情包含合法的和不合法的。而且它不僅可以應用在生活中,也可以應用在工作上。

概念意義:

合夥的概念既可以從法律行為的角度給出,也可以從組織形態的角度給出。就法律行為的角度而言,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協議;就組織的角度而言,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企業組織形態。由此可知,無論是從法律行為角度還是從組織形態角度,都強調合夥的主要特徵是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我國目前調整合夥的法律規範,一是民法通則中有關個人合夥及法人聯營的規定,二是合夥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章 第五節 個人合夥

第三十條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

第三十一條 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十二條 合夥人投入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

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第三十三條 個人合夥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

第三十四條 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

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頒佈於2023年2月,2023年8月進行了修改。本章內容主要是依據修訂後的合夥企業法而撰寫。

合夥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立的組織體,包括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兩種型別。普通合夥企業的所有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都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企業則包括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前者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後者則只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20樓:匿名使用者

兩種方法都行,只要兩人協商同意。

如果是公司,

股份一定就是出資的比例,兩人出資相同,股份各佔50%。

另外可以約定分紅比例(公司法規定一般情況按出資比例,但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也可以考慮其它因素另外約定分紅比例)

我認為最好是出資歸出資,勞務歸勞務。

因為做生意有虧有盈,分紅與股份有關,股份與盈虧有關。盈利分紅股份多者分得多,但是如果虧損,出力者同樣得不到分紅。

為了公平,參與管理經營的應該與員工一樣發工資,直接進入費用。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一人出資,另經營

如果兩個人合夥做生意,出資的可以按股份,出力的可以按業績提成,這樣分配才合理。這要依據雙方的合資協議 合同 分配,如果任何一方認為協議 合同 有不合理的地方,可雙方協商修改,協商不成可等到協議 合同 到期再終止執行。也可通過法律解決。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每人出資一半 其中一個人只出錢 不管事!另一個人...

兩人合夥開店,總投資8萬,我出資兩萬,朋友出資6萬,各佔25和75。店鋪經營月後,我又入股

房租應該是你們平攤的,因為入股只是利益分紅用的,而這個店面你們兩個人共同經驗,各付一半比較好 不知你現在出的一萬是做什麼用途,一開始肯定誰投資多承擔收益風險相對就大,既然是合股你三個月後再投資也得你倆共同商量,所有的收入支出都得按照投資額比例各自承擔,房租也不例外 總投資8萬,兩人分別出2萬和6萬,...

人是否會愛兩個人?或是心裡有兩個人

其實不會的,那人只是對第一個有好感,並不是愛,要不怎麼會有第二個人出現,如果你們真的相愛,又怎麼會有第三個人能插足呢?很多時候人們都說沒有真正的愛情,再也不相信愛情之類的 其實不是沒有,大多數人都在感情平淡的時候選擇分手,其實每一段感情都有平淡的時候,熬過了就是一輩子,可是好多人都做不到,還在為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