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異議申請書可以快遞嗎,執行異議申請書是郵寄給執行法官呢,還是交給執行立案廳

2021-03-03 21:43:08 字數 5330 閱讀 5790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快遞,但是快遞需要注意:

1、採用郵政特快專遞;

2、內件品名應當註明「執行異議申請書」

3、收件人應當是主辦法官。

執行異議申請書是郵寄給執行法官呢,還是交給執行立案廳?

2樓:淺憶昔末顏

執行法官,如被駁回,起訴申請人即可。民事訴訟法解釋第304 307條有規定

執行異議申請書用郵遞的方式提交後,多久有迴應? 40

3樓:高昂雄雞

正常情況下復,執行法院制收到執行異議後會立案審查,民訴法規定應該15日內作出結論,但在15日內作出結論的情形較小,或者就是異議人不願意接受的結論(如駁回異議)。實際上,在1-2個月作出結論還更能體現慎重、重視、負責的態度。另外,執行異議一般還是應該聽證(類似**),所以提出異議後要保持**暢通,異議書留下聯絡**也很重要。

最後,只要執行法院立案,就應該出結論,任何一方對結論不服,均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請複議(類似上訴)。

強制執行異議申請書應交給誰

4樓:g買了否冷

執行異議申請書應交給啟動執行程式的人民法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異議人提出執行異議或者複議申請人申請複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具體的異議或者複議請求、事實、理由等內容,並附下列材料:

(一)異議人或者複議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相關證據材料;

(三)送達地址和****。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執行異議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三日內通知異議人和相關當事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後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

執行異議申請材料不齊備的,人民法院應當一次性告知異議人在三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不予受理。

異議人對不予受理或者駁回申請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後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裁定撤銷原裁定,指令執行法院立案或者對執行異議進行審查。

第三條 執行法院收到執行異議後三日內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後無正當理由超過法定期限不作出異議裁定的,異議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後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指令執行法院在三日內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內作出異議裁定。

我去法院遞交執行異議申請書是不是一定要本人去

5樓:高昂雄雞

可以委託**人持有效的委託手續辦理。作為異議人,要逐一區分案外人異議和執行異議的區別。案外人異議是異議人對執行標的主張自己的權利,要求中止執行執行標的。

執行異議是對執行法院的執行行為認為不合法而提出的程式性的異議。案外人異議的救濟渠道是訴訟解決;執行異議的解決渠道是向上級法院申請複議。

執行異議申請書應在收到裁定書後幾天內提出

6樓:找法網

執行異議應當在自執行異議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應當在執行程式終結之前提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百二十五條 執行異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第二百二十七條 案外人異議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零四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案外人、當事人對執行異議裁定不服,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由執行法院管轄。

第三百零五條

案外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案外人的執行異議申請已經被人民法院裁定駁回;

(二)有明確的排除對執行標的執行的訴訟請求,且訴訟請求與原判決、裁定無關;

(三)自執行異議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第三百零六條

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執行;

(二)有明確的對執行標的繼續執行的訴訟請求,且訴訟請求與原判決、裁定無關;

(三)自執行異議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利害關係人提出執行行為異議:

(一)認為人民法院的執行行為違法,妨礙其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債權受償的;

(二)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措施違法,妨礙其參與公平競價的;

(三)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措施違法,侵害其對執行標的的優先購買權的;

(四)認為人民法院要求協助執行的事項超出其協助範圍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

(五)認為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人民法院違法執行行為侵害的。

第六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應當在執行程式終結之前提出,但對終結執行措施提出異議的除外。 案外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指向的執行標的執行終結之前提出;執行標的由當事人受讓的,應當在執行程式終結之前提出。

7樓:匿名使用者

對執行標的有異議的,要在終結執行前提出。執行終結裁定書送達即生效。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應當在執行程式終結之前提出,但對終結執行措施提出異議的除外。

案外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指向的執行標的執行終結之前提出;執行標的由當事人受讓的,應當在執行程式終結之前提出。

執行異議申請書是交給執行法官還是立案庭這邊?

8樓:匿名使用者

執行法官,如被駁回,起訴申請人即可。民事訴訟法解釋第304 307條有規定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及相關的法律規定?

9樓:阿西寶唄

《民訴法》第二百零四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

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案外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提起訴訟,對執行標的主張實體權利,並請求對執行標的停止執行的,應當以申請執行人為被告;

被執行人反對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所主張的實體權利的,應當以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為共同被告。 第十八條 案外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提起訴訟的,由執行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案外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提起訴訟的,執行法院應當依照訴訟程式審理。經審理,理由不成立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理由成立的,根據案外人的訴訟請求作出相應的裁判。

第二十條 案外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提起訴訟的,訴訟期間,不停止執行。案外人的訴訟請求確有理由或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請求停止執行的,可以裁定停止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申請執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請求繼續執行的,應當繼續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案外異議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證號碼。

被異議人(原申請執行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證號碼。

被異議人(原被執行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證號碼。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中止對***********財產的執行。

事實與理由:

貴院在執行(2017)深*法執*字第*號裁定書過程中,查封並擬拍賣的***財產,因該財產屬於異議人所有,繼續執行該財產可能會侵害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異議依據)**********

為維護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法律相關規定提出書面異議,請求貴院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此致**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10樓:匿名使用者

1、 有關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的法律規定可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中的相關條款: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 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六十四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的,應當在該執行標的執行程式終結前提出。

第四百六十五條 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的異議,經審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權益的,裁定駁回其異議;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權益的,裁定中止執行。

駁回案外人執行異議裁定送達案外人之日起十五日內,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2、以下是執行異議申請書的基本樣式,以供參考: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這些法律方面的上司,要自己平時多去關注與法律有關的一些書籍新聞。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怎麼寫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及相關的法律規定?

有關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的法律規定可見 民事訴訟法 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 中的相關條款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 駁...

執行異議書提交立案庭或執行庭,執行異議申請書是交給執行法官還是立案庭這邊

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專共和國民事訴屬訟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 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 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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