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知情權和保護隱私權哪個更重要

2021-03-03 21:35:51 字數 3729 閱讀 9377

1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建議不錯,對我很有幫助,謝謝,我開始想的是,知情權和隱私權作為一種權利,本身就應該是合法的,因此,知情應該是法律允許的知情,這一點我是想在攻辯的時候的。繼續狂徵攻辯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樓上這個觀點很難站得住腳,首先隱私權不能完全代表私權和個人利益,知情權也不能說代表公權和公眾利益;其次,為公眾利益而損害個人利益是否合理還有待商榷。

3樓:匿名使用者

總之謝謝大家,辯論完之後我會把自己寫的一辯和四辯以及攻辯問題發到上面,大家一起交流下。。。。還有,各位能不能幫忙想一些攻辯的問題?感覺這個辯題很難想的,好頭疼啊

4樓:板淑敏麻午

一辯稿我已經寫得差不多了,四辯稿還在醞釀。我在一辯稿中也提了公權和私權專的觀點,然後強調的是嚴格界屬定討論範圍:2種權利的衝突和碰撞,任何單方面的僅僅是侵犯隱私權和知情權的行為都不該被納入討論範圍。

最後我提的是在構建文明社會中保障知情權的作用,進一步得出為知情權的實現,隱私權做出一些讓步是值得和必要的。

保護隱私權更重要,還是保護知情權更重要?

5樓:君正法律工作室

不在具體的案件中無法比較,需要在同一具體案件中衡量。

關於「保護隱私權比知情權更重要」這一觀點,給出幾個案例,謝謝各位!

6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一個偽命題,隱私權和知情權不能對比;

7樓:匿名使用者

隱私權就是不能和知情權對比

隱私權比知情權更重要的辯題中,如果對方提到了線人我方該如何回答? 100

8樓:匿名使用者

線人收集的資訊只能是他人違法的行為

隱私權不能是違法的,如果違法了就不稱為隱私了

9樓:善惡同

強調道德. 如果他們派了人, 如果是你方的線人, 那麼...........

我想請問一下如何處理「知情權」和「隱私權」的衝突?

10樓:萬法空寂

首先你要確定一下這兩個權利的指向是不是一致的。

一般來說,知情權的物件都是**的統計資料、政務資訊,也可能包括公務員工資一類的,這些都是與公民的利益相關的資訊,也就無所謂隱私。

而隱私權的定義是「與他人無涉,且不欲他人知曉」的個人資訊,這些資訊是不能主張知情權的,因為本來也就和其他人沒關係。

11樓:搜律網知道

知情權,又稱瞭解權,指公民有權知道他應該知道的東西。個人資訊知情權,是指公民享有獲悉與公民本人有關的重要資訊的權利。例如,一個非婚生子有權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考生有權知道自己的考試成績。

知情權是獲得某種信

息的權利,而隱私權是阻礙人們獲得某種資訊的權利。從這個角度說,知情權和隱私權是一對對立的權利。在這兩種權利相互衝突時,又該如何處理呢?

例如上例中的非婚生子有權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的個人資訊知情權,但其生身父母又有保有這段一般不為社會所接受的婚外性生活祕密的權利。是應該捨棄知情權而維護其生身父母的隱私權呢,還是捨棄隱私權維護該非婚生子的個人資訊知情權?

在這兩種權利相互衝突時,一般採用權利協調原則來處理知情權與隱私權的矛盾。權利協調原則,即協調權利之間的衝突,使它們達到某種程度的協調。仍以非婚生子為例,一方面,該非婚生子可以向其母親或其他知情人請求告知其生父是誰;另一方面,他在得知誰是其生父後(知情權得以實現),仍可以對其父過去的婚外性生活保密。

這樣,在較小的範圍內公開隱私,既實現了該非婚生子女的個人資訊知情權,也不過份地侵害其父母的隱私。

12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覺得 ,當知情權與隱私權衝突時,要儘量保護隱私權,因為,這是人的基本權力,人格權的一部分,這個權力層級略高些。

但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定,如果你的隱私權損害了公共或國家或他人的重要利益時,則可以採取一定保護措施,在隱私權得到最大程度保護的同時,也實現了他人或公共群體或國家的知情權。

13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我國學者提出,在處理隱私權與知情權的關係上,應遵循三個原則:

(1)社會政治及公共利益原則。個人隱私原則上受法律保護,但如果涉及社會政治利益及公共利益,則要區別情況加以對待。社會政治及公共利益原則並不是對**隱私權的剝奪或限制,而是為了保障社會政治和公共利益,犧牲個人某些隱私權。

為嚴格保護私權空間,公權介入私權空間前,應當履行比較嚴格的手續。

(2)權利協調原則。在隱私權與知情權發生一般衝突時,應進行某種適當的協調,而通過在較小的範圍內公開隱私,以滿足知情權的需要。遵循這一原則,對某些現象需要訴諸社會,但如果不是十分必要則不宜公開具體當事人及其依據,如果公開必須公開的當事人,也不要牽涉或影射與此無關或關係不大的其他人。

(3)人格尊嚴原則。對社會不良現象的揭露,涉及某些人的隱私時,不得以傷害其人格尊嚴為目的。完全私下的、與案件並不發生直接聯絡的個人私生活則不應受到侵擾。

低階、下流的公眾興趣是不應該得到滿足的,傳媒不應靠宣傳**的隱私來取悅公眾,以提高**的發行量或收視率。對於公眾人物的與社會不發生直接聯絡的個人資訊、私人領域和家庭生活,除非本人同意,**不得隨意公之於世。否則,就可能構成對其隱私及尊嚴的侵犯。

依照上述原則,實踐中應如此解決解決隱私權和知情權衝突:

第一、當公民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知情權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自身的隱私權發生衝突時,應以社會公共利益為先,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隱私權進行適當的限制。****應當是社會的表率,就一般社會公眾而言屬個人隱私的內容,諸如:年齡、學歷、經歷、健康狀況、財產**等,對於****而言,這些個人情況是他們能否恰當履行職責的必要條件。

人們有理由認為,一個道德敗壞或精神有缺陷的**,是難以代表公眾,為公眾謀福利的。對****隱私許可權制的目的是為了公共利益,在此,公共利益的價值高於****部分隱私利益的價值。

第二、當社會公民之間的隱私權與知情權發生衝突時,應進行對權利的協調與平衡。這種衝突在實踐中表現尤為明顯的是婚戀物件之間的隱私權與知情權的衝突。如異性男女在戀愛中,各自均有隱私權和知情權,一方面有權隱瞞自己的隱私,另一方面又欲知對方的情況,尤其是以前的婚戀史和貞操資訊。

這兩種權利都是人格權,均有權行使。那麼應當如何協調呢?應該做到以下三點:

一是尊重對方的權利,二是尊重對方的人格尊嚴,三是對知悉的對方私生活祕密應予保密,負有不得擴散、洩露的義務。

第三、當新聞**與個人隱私權發生衝突時,分三種情況來解決。

(1)當新聞**與公眾人物的隱私權發生衝突時,只要滿足公共利益和公眾合理興趣的需要就應受到公眾知情權的限制,反之同樣受隱私權的保護不得非法竊取和披露。

(2)當普通人的隱私與社會公共利益社會事件相聯絡時,**應按公共利益原則、公共道德準則及尊重人格尊嚴原則予以處理。如對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者**予以報道不屬於侵犯個人隱私但對於暴力犯罪性犯罪的被害人**應尊重其人格尊嚴不應披露其姓名身份。

(3)當普通個人的隱私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而**予以披露時,應對個人隱私予以保護。相對於**來說,個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很容易遭到「**暴力」的侵犯,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保護個人的隱私權尤為必要。

納稅人有知情權和隱私權對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納稅人的權利有:

資訊權;祕密權;申請減免、退稅權;陳述、申辯權;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國家賠償;控告、檢舉權;獎勵權;請求迴避權。

15樓:kk天照

有的啊。。。。。。。。。。。

急辯論保護公眾知情權比個人隱私權重要求一辯立論。謝謝

首先明bai 確前提 在公眾知du情權和個人隱私權zhi為了利益衝dao突時辯題才有意義 那麼再明回 確知答情權與好奇心的區別,其次說明個人利益與公眾利益在同一情況下孰輕孰重 當然是公眾利益 在理出論點如社會價值導向,公眾監督作用等等,希望能幫到你 辯論賽,正方,現代社會保護知情權比隱私權更重要 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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