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借錢不還沒有借條只有轉賬憑條怎麼辦

2021-03-03 20:52:09 字數 5264 閱讀 2305

1樓:驕傲的活著

可以得,把這些做為證據,還有不要刪除他像你借錢時和你說的那些話,把聊天記錄儲存下來。

借錢不還可以起訴對方嗎?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專業律師為你答疑解惑!

3樓:華律網

轉帳記錄必需經銀行蓋章才具有證據的效力。單憑轉帳記錄起訴,還是單薄了點。我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

「公民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為不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也可以採取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 在借貸糾紛案件中,原告作為債權人行使債權請求權,首先應該主張其請求權成立並已經屆期,為此其應該向法院提供其權利發生並已經屆期的法律事實成立的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第5條的規定,借貸案件的證明要求較高,只有借貸關係明確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如借貸事實存在疑問或不明確時,則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4樓:丶不羈放縱丶丶

可以起訴,這種問題屬於民間糾紛,轉賬記錄屬於證據型別。

1、可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首先要有證據證明欠款事實,借條、欠條、收條、銀行轉賬記錄等可能反映欠款、匯款的書面材料。

2、至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並支付利息。

3、可查詢其名下有無房產、車輛、存款並進行查封、凍結以便執行。

4、如還款期限屆滿兩年,且期間追要過,需找證據證明,否則超出訴訟時效。

5、如存在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經擔保人立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償還欠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

第一百一十六條 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

電子資料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資料交換、網上聊天記錄、部落格、微部落格、手機簡訊、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資訊。

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適用電子資料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七條 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符合本解釋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未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不得出庭作證,但雙方當事人同意並經人民法院准許的除外。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最高法院釋出《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進一步明確電子郵件、簡訊、微部落格、網聊記錄、轉賬記錄等電子資料形式可作為民事案件的證據。

轉賬記錄在法律上是被承認可以作為正式的法律證據存在的。

6樓:春夏阿

一般來說,這種沒有法律效應的是不被受理的,要是有的話儘量多找點證據再起訴。

7樓:匿名使用者

單單憑轉賬記錄的話是有一定的困難的比,可以再蒐集聊天記錄、**錄音、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材料。

借錢不還沒有借條,只有銀行轉賬記錄能起訴嗎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專業律師為你答疑解惑!

9樓:華律網

轉帳記錄必需經銀行蓋章才具有證據的效力。單憑轉帳記錄起訴,還是單薄了點。我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

「公民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為不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也可以採取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 在借貸糾紛案件中,原告作為債權人行使債權請求權,首先應該主張其請求權成立並已經屆期,為此其應該向法院提供其權利發生並已經屆期的法律事實成立的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第5條的規定,借貸案件的證明要求較高,只有借貸關係明確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如借貸事實存在疑問或不明確時,則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10樓:雙魚中哥甲天下

只有銀行的轉賬記錄有證據是可以起訴的,合法合理的訴求會得到法院的支援。如果條件允許可以讓對方補寫一份借條,如果對方拒絕,還可以通過簡訊**等資訊向對方確認該筆欠款存在,然後去法院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時候,應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關係的存在證據。

第十七條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結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的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後,原告扔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從法律角度可以看出,借條、收據等是最直接的債權憑證,有這些證據才能表明借貸關係的存在證據。如果沒有這些,就會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產生。

擴充套件資料:

市民趙先生在一家公司上班,在工作中,他認識了與公司老闆有生意往來的田某。由於平常接觸較多,趙先生與田某逐漸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2023年9月,田某找到趙先生,以自己買房急需用錢、手頭的資金又週轉不開為由,希望趙先生能借他5萬元,並承諾半個月內就可歸還。

趙先生很快就通過銀行轉賬將錢打給了田某。考慮到自己與田某關係很好,趙先生並未讓田某書寫任何形式的借款協議。不成想,半個月過去了,田某卻稱還不了錢。

隨後的日子裡,趙先生多次找田某要錢,田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託,幾個月後,趙先生髮現他竟然聯絡不上田某了。無奈之下,趙先生將田某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歸還借款5萬元整。

石市橋西區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此案,在庭審中,被告田某本人並未到庭,只委派了律師為其答辯。律師稱,原告趙先生所訴的事實不屬實,趙先生所訴田某借款的5萬元,實際上是趙先生返還給田某的好處費。律師表示,趙先生是田某向第三人安某借款的中間人

。2023年6月,趙先生承諾可以讓安某借給被告田某400萬元,並約定田某給趙先生5%的好處費即20萬元,隨後,20萬元已經以現金形式付給了趙先生。但實際上,安某隻向田某提供了300萬元借款,趙先生應得好處費為15萬元,所以,田某收到的5萬元並非借款,而是趙先生返還給他的好處費差額。

針對當事雙方就5萬元各執一詞的說法,為查清本案事實,法庭要求庭審後被告田某本人到庭說明情況,被告逾期未到庭應當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但最終,田某在規定期限內一直未到庭解釋。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趙先生提交的銀行轉賬憑證,能夠證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款項。對於支付款項的原因,由於沒有借條等證明形式,被告抗辯稱原告向其銀行賬戶打款系原告償還多收取的好處費。

庭審法官表示,原告作為安某的**人,促成安某與被告簽訂借款合同,但合同中並未對**人收取好處費一事進行約定,且被告也無其他證據證明原告收取了被告的好處費。

綜合具體情況,法院對原被告之間借貸事實予以採信,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判決被告田某償還原告趙先生借款本金5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趙先生已經申請強制執行。

11樓:郭虎律師

我國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時候,借條只是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之一,只是因為其作為直接證據,證明力較強而已。

因此,是否有借條,並不是認定借貸關係存在的唯一證據。如果只有借條,沒有其他證據加以佐證,便很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就題主的問題,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建議你準備以下證據:

轉賬憑證

支付利息的憑證

對方承認借款的**錄音或者交談錄音

證明借款事實真實存在的證人

最後提醒題主一句,不要礙於面子以為是好朋友就不寫借條,這樣只會害了自己,畢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12樓:丶不羈放縱丶丶

可以起訴,這種問題屬於民間糾紛,轉賬記錄屬於證據型別。

1、可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首先要有證據證明欠款事實,借條、欠條、收條、銀行轉賬記錄等可能反映欠款、匯款的書面材料。

2、至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並支付利息。

3、可查詢其名下有無房產、車輛、存款並進行查封、凍結以便執行。

4、如還款期限屆滿兩年,且期間追要過,需找證據證明,否則超出訴訟時效。

5、如存在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經擔保人立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償還欠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

第一百一十六條 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

電子資料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資料交換、網上聊天記錄、部落格、微部落格、手機簡訊、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資訊。

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適用電子資料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七條 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符合本解釋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未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不得出庭作證,但雙方當事人同意並經人民法院准許的除外。

13樓:匿名使用者

打了借條,只有銀行的轉賬記錄有證據是可以起訴的,合法合理的訴求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同學借錢不還,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改怎麼辦?

14樓:靖念桃麥裕

轉賬記錄?是轉到對方卡上嗎?如果是的話也可以作為一項證據。

不過建議你可以通過和對方談話,偷偷錄音,套出他借你錢的事實比較好。雖然這種證據**不合法,但有些法院還是會認定的。得看運氣了

一個朋友借錢不還沒借條有銀行匯款回執單,能到法院告他嗎

15樓:自己的少爺

可以前往法院起訴,但是要準備齊全相應材料。具體法律法規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路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擴充套件資料

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借錢給別人久不還,我可以報警嗎,借錢不還沒有借條我可以報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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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借錢不還,只有轉賬記錄,起訴有用嗎

僅僅憑你上面寥寥數語,初步看來,你的起訴法院不會支援,主要原因是,你的證據並非是結論性的,需要有其他證據 由於你對具體事由描述不很詳細,這裡僅提供相關的法律知識,作為你搜集證據的指引,由於你提供的資訊不是很充分 適當,我不想說的太多,但,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我提供了下面兩方面的線索,還是那句話,只能作...

你好,朋友管我借錢,沒有寫借條,通過銀行轉賬,只有轉賬單,可不可以把轉賬單作為法律依據

轉帳單可以做證據,可以證明你有款轉給他,但是這款的性質是什麼,從轉帳單本身看不出來。得結合雙方提供的其他證據來判斷。所以,安全起見,你最好再找找有沒有其他證據,比如證人 錄音之類的。你好 轉賬單可以作為認定有借款關係的一個證據,當然,如果僅有轉賬單並不能證明有借款事實,你需要在其他方面補足證據,比如...